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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中秋、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
发布者:cgl  来源:纪检监察审计办  发布时间:2017/9/12

单位、各科室:

国庆、中秋双节将至。为深入落实中纪委、省委和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,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“四风”,推动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和省委“双十条规定”落地生根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,大队党委要求全队党员干部在双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,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落实责任,营造廉政氛围。全队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,自觉树好形象、当好表率。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,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,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,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
二、率先垂范,严守纪律规矩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强化廉洁从政意识,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,严格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

1.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;

2.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;

3.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购物卡、商业预付卡、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;

4.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过节收送节礼或借婚丧嫁娶、乔迁履新、子女升学等事宜,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
5.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;

6.严禁机关科室人员将相关费用转嫁到二级单位;

7.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

8.严禁参加违规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9.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;

10.严禁公车私用、公车私驾或违规借用、租用、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。

三、厉行节约,反对奢侈浪费。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,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,严禁违规举办节庆、联谊活动,倡导以俭养德、以俭养廉,倡导新风,反对奢侈,过一个廉洁、简朴、文明的节日。

四、大队纪委将通过明查暗访和接受群众举报(举报电话:0935 2253079)等形式加强对“两节”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点名道姓公开曝光。对在节日期间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、科室和个人,要按照“一案双查”的要求,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,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,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。

 

二一二大队党委

2017年9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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